临粮办发〔2023〕34号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沂河新区经发科技创新局,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市局下发了《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临粮发〔2022〕11号),为保持项目库的连续性,为下步项目申报打好基础,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继续按照临粮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做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拟建、在建项目情况。对于符合条件且经充分论证、真实可行的项目,各县区可按照程序继续推荐上报;对已列入项目库的储备项目,要严格按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完善项目信息,根据项目开工、进度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一般性工作进展,及时报送更新材料。
项目储备是项目申报的依据,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新增储备项目及入库项目更新情况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与产业科。
二、做好涉粮企业入统工作
企业入统是储备项目申报的前提,请各县区务必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粮企业底数,查漏补缺,对于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坚持做到应统尽统。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统计业务培训,督促入统企业进一步提升数据统计的准确度,客观反映粮食流通发展状况;加强对入统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全面。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