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1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2-16
 文  号  临粮发〔2020〕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建设情况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建设情况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12-16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发〔2020〕24号


2020年,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根据《临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发〔2016〕26号)及相关要求,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总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粮,为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供了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周四学习日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时间,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利用集体学习和自学时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党支部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修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16修订)等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了2020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工作,覆盖局机关县级、科级干部、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干部,均取得较好成绩。四是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宣传活动,积极向市民宣传粮食流通法规、爱粮节粮、粮食流通监管等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粮食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执法基础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年”活动。2020年4月,市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起草、主要领导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年”活动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制度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突出工作成效等四方面,明确了四大项17个方面21项目标任务32条工作措施。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年通报制度,加大全市工作推进力度,各县区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积极落实执法经费和装备,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等措施,为理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制机制、提升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效能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深入推进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审管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粮食收购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并及时做好备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服务质量。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决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粮案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三、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中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

一是开展粮食收购检查。坚持粮食收购和检查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市局均制定检查方案,成立粮食收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收购定点、收购现场、入库验收等环节的监管。2020年,全市累计开展粮食收购检查61次,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43家,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二是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在去年大清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今年以新入库粮食为重点,全面开展库存检查工作。全市选派96名执法人员,组成12个普查组,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共检查粮食储存库点15个,仓房168个,粮食26万吨。经查,全市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三是开展粮食质量检查。8月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市检验检测中心共同对全市粮食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质量检查范围上除全面检查地方储备粮外,还将市级成品粮、粮油批发市场经营的大米作为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上,全市采取12个县区转圈交叉扦样,样品统一送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的方式,确保检验结果公平公正。经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我市粮食所有样品质量指标和食品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是开展粮食销售检查。市局主动协调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农发行、中储粮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试点方案>的通知》(国粮粮〔2020〕238号)要求,强化对定向饲料稻谷销售监管。各县区按照上级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的要求,对政策性粮食销售情况全程监督,确保及时出库、专粮专用,有效保障饲料、酒精生产原料供应,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确定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了集体决策风险防控措施,不搞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同时邀请纪检派驻组领导参加会议,对决策情况进行指导,并及时将研究决策情况报纪委派驻组备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按程序要求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2020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1件,已办结,满意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全年办理12345热线9件,均已办结。二是全面推进粮食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市局部门网站,专题设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执法动态、粮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市粮食系统荣誉展示等栏目;在局机关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公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及党建有关工作等;在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信息,确保地方储备粮轮换程序合规、过程透明。全年公布通知等文件34件。三是发布粮食购销、价格、质量等信息。在夏粮、秋粮收购期间,我局每周发布粮油价格周报,建立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在局机关网站及时公布2020年最低粮食收购价格及国家有关的粮食政策、法规等。适时申请启动托市收购并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确保了我市夏粮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发布政务信息126条。四是加强粮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无信访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受财力、物力限制,对依法行政过程中所需办公设备、器材比较缺乏,行政执法中存在被行政行为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缺乏具有法律专业水平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工作人员和专门人才,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系统培训和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出成果。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培养。注重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新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把学法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重点学习《行政执法理论和实务》、《公务员依法行政》、《行政强制法》等法治读本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规范履职行为上做文章。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四是加大粮食流通执法力度,在维护市场秩序上见实效。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把重点放在粮食收购期间,维护收购秩序,保护农民利益。联合开展以粮油质量监管为重点的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对各项粮食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粮食政策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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