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办发〔2020〕17号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
为切实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案件核查、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执法督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推荐名额。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总体规模控制在60人左右,包括粮食和物资储备两个检查品类。为实物(含仓储管理)、账务、统计和质量等检查、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方向。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市、县两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地方粮食(物资)储备库的业务骨干,原国家、省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推荐专业或方向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熟练掌握推荐品类和专业方向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材料撰写和计算机信息化能力,能胜任相关检查工作。
(三)近年来在国家或省市级组织的库存检查或涉粮涉储案件核查中,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对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选取,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选人员,由区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推荐。推荐时应明确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涉及多个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的,应明确首选检查品类或专业方向,并排在第一位。
(二)名单审核、择优推荐省人才库。2020年12月15日前,市局成立由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规划与产业科、监督检查科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纳入全市人才库,并择优推荐省级专业人才库。必要时,市局可直接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人才库。
四、使用和管理
(一)专业人才的使用。市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随机抽调和利害回避等原则,选用人才库人员开展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核查及相关领域调查研究、课题探讨、技术咨询等。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专业人才的工作表现可作为对本人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专业人才的管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对因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不能满足检查需要、违反检查工作纪律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人才库抽调工作的,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及时申请退出人才库。市局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人才库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为专业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并通过组织培训、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为专业人才实现自我发展和成长拓宽路径。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安排。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协调,强力推进,主动加强与辖区有关单位、企业沟通合作,认真做好人才库人选推荐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被推荐人选从事的业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特别要结合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综合考评,严格把关,分检查品类和专业方向进行择优推荐。
(三)做好后续工作。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的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及时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更新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维护管理。
联系人:沈庆强,电话:0539-8055727。
外网邮箱:lysjdjc5727@163.com 。
附件:1. 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名额分配表
2. 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