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5-14
 文  号  临粮字〔2022〕1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4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字〔2022〕1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和市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现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维护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13日


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15项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本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责效能。要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在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6月—10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制定落实具体的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重点督办、通报。

三、整治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干杰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县区粮食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干杰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落实省委省政府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本质安全、抓应急处置、抓社会共治等八抓20项创新措施,及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

(二)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党委(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在本部门本行业落实落地。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将谷物磨制领域及5万吨以下粮食仓储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市粮食流通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教育培训、防火防爆防汛、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要求。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六)扎实开展驻点监督。落实分级分类驻点监督,要做到重点企业应驻尽驻。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驻点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向派出单位报告,提出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建议。

(七)规范安全总监管理。督促企业应配尽配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总监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要将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安全总监发挥作用。

(八)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县区交叉检查。加强对粮食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检查仓储企业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以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在库粮油储存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运行、规范作业等情况。扎实开展谷物磨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粉碎间、碾磨间、配粉间、面粉散存仓、输粮廊道、通风除尘设备等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监管,同时加强有限空间及其他重点环节和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火灾等事故,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九)落实举报、建议奖励制度。及时修订完善隐患举报、奖励排查治理隐患合理化建议有关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必要时联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依法保护举报人,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

(十)严格外包作业和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严肃查处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签订协议而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不规范行为。粮食企业要加强对外包作业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每批次上岗前均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培训不上岗。

(十一)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十二)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要通过班前会、学习法律知识、观看事故警示片、复盘事故发生经过、现身说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员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工作专班将综合运用协调、调度、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各县区各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参照市局工作模式,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大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力配合市安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的“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

(三)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市局将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请各县区于5月25日前将整治方案、工作台账、责任清单报市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人:刘步磊,联系电话:8055727;

协同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外网邮箱:lysjdjc5727@163.com


附件:1.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 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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