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14
 文  号  临粮办发〔2022〕1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06-14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2〕19号


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2022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三)认真学习宣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粮食收购、储备粮管理、物资储备管理、流通统计、市场监管等方面,重点学习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市局总体工作布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普法责任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中确定的普法内容履行普法责任。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和法治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普法专题讲座和法治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新颁法律和业务法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三)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承担义务的宣传,加强对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靠上抓,把普法宣传列入年度工作、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与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二)全程普法,注重实效。要把普法融入立法进程,加强对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工作;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推进线上学法;要通过各类参观培训活动,开展以案释法。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科室、中心要根据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职责,及时将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的经验。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法治宣传的深厚氛围。


附件:1.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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