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办发〔2022〕2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临沂市谷物磨制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6月 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谷物磨制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系列要求,有效防范谷物磨制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局定于2022年6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谷物磨制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谷物磨制领域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范围及整治事项
本次“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谷物磨制领域涉粉作业10人(含10人,下同)以上的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规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三、工作安排
2022年6月至9月,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改(7月20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时统计、托清本辖区涉粉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谷物磨制企业底数,形成基础台账清单;并指导督促其对照重点整治事项开展自查,主动查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保留存档。
(二)属地专项检查(8月12日前)。各县区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谷物磨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可引入第三方,可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辖区谷物磨制企业全覆盖,做到监管留痕。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县区交叉检查(8月底前)。市局组织各县区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检查任务见附件1),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县区交叉检查结束5日内,检查组向市局报送交叉检查报告。
(四)市级核查(9月10日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核查,并对涉粉同时作业30人以上的谷物磨制企业进行逐企核查,进一步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将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进行严肃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督促整改。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大问题、大隐患,确保“百日清零行动”取得成效。各县区7月11日前将辖区内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2)报市局;行动期间每周报送“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3),7月7日报送第一期数据,以后每周四报送;市局汇总后报送省局,同时将对完成率不高、未及时报送的县区进行通报。
(二)广泛宣传警示。各县区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月”等工作,广泛宣传“百日清零行动”,加大对违反“粉6条”企业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 人人都安全”的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区在工作中,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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