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5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4-12
 文  号  临粮办发〔2022〕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仓储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仓储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04-12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2〕9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仓储业企业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经营的通知》(鲁交运管〔2022〕9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粮食仓储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加强指导本县区粮食仓储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要按照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抓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 年4月11日


临沂市粮食仓储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

 

为了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仓储业企业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经营的通知》要求,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结合我市粮食仓储企业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各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指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粮食仓储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管控措施,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充实企业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各粮食仓储企业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本企业防控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

职责:成立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准确无误实施。组长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应急指挥部一般应设3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负责综合协调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疫情工作的上传下达,组织各部门(科室)开展防控应对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2、物资保障组

组织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组织疫情防控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

3、防控消杀和应急处置组

做好本企业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职工的健康检查工作。督促本企业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内部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负责企业内部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

1、各企业要教育引导全体职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每周一次的全员核酸检测要求,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检测情况。

2、加强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可能引起病毒传播的各种隐患。

3、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加强职工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4、企业职工每日上班前应在家中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的或者有咳嗽等其他症状的,一律按规范流程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报告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核酸检测无异常的方可上班。

5、职工非必要不离开临沂,确需外出的必须向社区和单位进行报备,获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6、职工上下班途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

7、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情况,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瞒报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8、企业职工应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及时响应本单位应急工作。

9、企业要申领并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沂码通”,本单位职工及外来人员均需扫码核验,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凡扫码出现异常者应拒绝入内,并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10、粮食出入库时,要审慎选择货运车辆,对风险地区货车驾乘人员要认真落实属地有关闭环管理的要求。

四、应急处置与防疫物资储备

1、一旦发现本单位职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立即进行临时隔离,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主管部门汇报。

2、出现可疑情况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第一时间向本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听从疫情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隔离。

3、企业应储备足量的一次性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监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及必要的食物等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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