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70/2026-001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6-11
 文  号  临粮字〔2026〕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气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气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2026-06-11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字〔2026〕11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农发行各县支行,中储粮临沂公司各分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扎实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根据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26〕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全力守护种粮农民利益

(一)扎实做好收购准备。要提前全面梳理现有仓容、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等资源准备情况,引导采取腾仓集并、维修改造、储备轮出等措施最大限度挖潜扩容,做好设备检修、仓房验收、器材配置等工作,确保满足新粮收储需要。要统筹组织保管、检验、统计等一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聚焦收购政策、流程操作及仓储质检等重点环节,着力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和实操能力。要完善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机制,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畅通粮食市场、资金需求和信贷政策等信息共享渠道,发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夏粮收购”信贷产品汇编等作用,拓宽企业收购资金筹集渠道,纾解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难题。要发挥运输保障机制作用,聚焦收购旺季与主要产区,加强供需对接与运力统筹,全力畅通运输渠道,保障粮食运输顺畅。

(二)精心组织粮食收购。统筹抓好夏粮、秋粮旺季收购,全力保障粮食收购工作顺畅进行。当前正值夏粮集中收购期,要坚持市场化收购导向,克服天气不利影响,切实强化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按要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带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有序入市收购;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区域间产销协作、农企对接、订单收购等活动,切实拓宽粮食购销渠道。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发挥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的引领作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做强“沂蒙花生油”公共品牌,实现优粮优价,带动粮食流通增效、种粮农民增收。要精心组织政策性收购,完善在临粮食储备企业协调会商机制,指导储备企业从保供稳价和市场调控大局出发,合理把握收储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要严格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山东省小麦最低收购价工作方案(2025年版)》明确的职责要求,统筹考虑农民售粮需要、储存管理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扩大收储能力,提前谋划、合理布设收购库点,认真做好本地小麦市场收购价格监测,严格规范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终止条件与程序,统筹做好资源调度、质检关口前移、作业流程优化、售粮组织、秩序维护、协同监管等工作,提高收购效率,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保管、轮换等资金保障,确保粮食风险基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收储库点要严格落实信息化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宣传引导,全力稳定粮食市场预期

(一)加强市场监测研判。要严格落实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价格监测点和入统粮食企业作用,加强形势会商和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际和国内市场趋势,及时掌握粮食供求、价格、购销等变化情况,对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指导规范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收购统计口径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夏秋粮旺季收购期间收购进度统计调查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农户售粮进度调查,重点弄清农户售粮、企业收购、粮源去向,加强数据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情况。

(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要加强政策解读,灵活采取新闻通气会、专家讲座、实操指引等形式,积极利用融媒体、宣传单、村级广播等途径,多渠道多维度宣传涉粮法律法规、收购政策、税收补贴等规定,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通农户。要加强宣传引导,适时发布收购进度、市场价格等信息,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粮食经纪人等有序售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要按照统一部署适时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夏秋粮收购企业信息,方便群众售粮。

三、优化为农为企服务举措,全力提升收购保障质效

(一)强化现场售粮保障。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动适应农民售粮新变化,灵活利用各类平台资源推广应用预约收购,优化线下收购与线上预约操作流程,丰富现场服务举措,进一步帮助农民便捷顺畅售粮。要指导督促收购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标准,用心用情做好接卸指引、过磅称重、质量检验、账款结算等工作,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要根据售粮群众需要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避免“排长队”售粮现象,切实提升群众售粮便捷度与满意度。

(二)优化为农服务举措。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气象防灾、粮食晾晒提醒,提前制定应对灾害天气粮食收储预案。要认真落实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加强农户储粮技术知识宣传,有条件的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服务,努力帮助农民减少损失。

四、抓实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一)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聚焦收购公示、计量检定、质价标准执行、质量安全检验、售粮款兑付、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依法依规加大粮食购销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要统筹运用信息化、信用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质效,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要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现场监管二维码,及时核查处置群众反映问题,严惩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售粮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粮食流通规范有序。

(二)坚决抓好安全生产。要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聚焦粮食出入库、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和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要求,强化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外包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粮堆埋人、熏蒸伤人、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安全事故发生,从严从紧防控安全风险,确保夏粮收购期间全市粮食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加强部门协同和责任落实,全力保障粮食“颗粒归仓”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要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作,围绕粮食收购关键环节与难点堵点,主动保持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 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精准发力,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于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主动担当、密切协作,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年粮食收购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紧盯夏秋粮旺季收购关键时点,加强调查研究,适时深入田间地头和基层一线,实地了解群众诉求和市场情况,采取务实工作举措,帮助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要坚持底线思维,把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困难估计考虑得更加充分深入,对粮食收购形势进行科学研判分析,吸取经验教训,提早制定应对预案,把应对举措准备充足,保障粮食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气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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