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字〔2026〕4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现将《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字〔2026〕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不同类型粮食经营主体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在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情况下,精准施策,确保《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对于粮食经营台账尚不规范的粮食经营主体,要指导其按照省局提供的台账参考样式规范建立,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要结合粮油库存检查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推动《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附件: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