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办发〔2023〕3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现将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更新驻点监督企业名单。文件要求,粮食流通行业和谷物磨制领域Ⅰ类企业的C级、D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D级企业需开展蹲守驻点;Ⅰ类企业的A级、B级企业和Ⅱ类企业中的B级、C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定期或流动驻点监督。请各县区全面梳理辖区内粮食流通行业和谷物磨制领域需要驻点监督的企业名单并填写驻点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0月26日前报市局备案。
二、全面排查并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粮食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要建立辖区内粮食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台账,科学确定企业等级。同时加强对驻点监督工作的调度,请各县区每月26日前将驻点工作进展、驻点人员调整、驻点形式变动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驻点监督工作情况表(附件3)一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人:刘步磊、王涛;联系电话:8055727。
附件:1.鲁粮字〔2023〕70号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
2. 驻点情况统计表、驻点监督工作情况表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