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4-000000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6-29
 文  号  临粮办发〔2023〕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6-29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3〕16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临沂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筑牢守好安全底线,确保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6月22日全国、全省及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特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诊断检查等内容,研究具体举措,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狠抓防范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7月底,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重点排查粮食仓储企业、谷物磨制企业的职工食堂、餐厅是否存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软管私接“三通”等不合规连接方式,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超长度,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或双相气瓶,在室内用餐区域设置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瓶,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和室内环境维修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多渠道加大安全用气常识、用气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措施、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提升有关人员安全意识。

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照《粮食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改期限,实现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粮食出入库、熏蒸作业、进出仓等外租外包情况开展排查,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举一反三摸排风险隐患,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强降雨、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大。各县区各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保安全,督促企业加强汛期巡视巡查,必要时停止高处、动火、有限空间、起重等作业,做好防暴雨积水、防高空坠物、防雷电、防触电、防倒塌等各类防范措施。指导企业重点检查粮仓门窗、屋面、墙面有无渗漏点,安装挡水板,加固加高挡水墙;检查药品库、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疏通排水沟渠,备好应急发电、排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台风及次生衍生灾害,及时开展汛期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联动,细化险情处置措施,抓好演练经验总结,修订完善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抓紧抓实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

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夏粮收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保职工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危害及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开展岗前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严格按规程作业,防范设备伤人事故发生;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程序入仓装粮,严禁超限装粮、不对称装粮;加强对满仓状态的老旧仓房的检查,防止发生仓房倒塌事故;加强收购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伤人事故;加强用电管理,定期检查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出现人员触电和因电火灾事故;严格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自燃、爆炸等事故发生。

加强值班值守

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遇到安全事故或险情时,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加强监测预警、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强化应急处置,落实好汛期应急“叫应”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建设进度和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夏粮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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