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3-0000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6-02
 文  号  临粮办发〔2023〕1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3〕1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临沂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5月26日全省、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粮食和储备局2023年第12次党组会有关部署要求,确保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防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汛期安全防控意识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树牢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准备和措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得力,打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主动仗。二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抓好宣传引导,严明纪律作风,抓细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保障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迅速进入战斗状态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思想不留“空隙”、责任不挂“空挡”、措施不放“空炮”,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备汛工作,为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从严自查督导,强化粮食行业领域防汛安全治理

    一要强化粮食仓储、谷物磨制企业防汛自查工作粮食仓储企业、谷物磨制企业存放着各种性质的粮食以及成品粮、包装器材、机械设备、化学熏蒸品、化学试剂等重要物资,建有配电室、质检室等配套设施。粮食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巡检力度,开展隐患自查,重点检查门窗、屋面、墙面有无渗漏点,粮仓、成品库内安装挡水板,加固加高挡水墙,检查药品库、配电室等设施设备,及时疏通排水沟渠,备好应急发电、排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必要时停止高处、动火、有限空间、起重等作业,做好防暴雨积水、防高空坠物、防雷电、防触电、防倒塌等各类防范措施。

    二要加强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和管理。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和使用单位相衔接的物资储备体系,科学调整、扩大储备品类、规模,优化储备结构和储备网点布局,提升储备效能,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要根据物资储备库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和建筑设施、临时设施、设备的排查,如发现物资储备仓库的基础、附墙、钢结构等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对库区及周边可能会出现的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清淤等措施进行处理;储备必需的沙袋、雨靴等防汛物资,以备应急。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度汛需要,围绕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汛预案、培训演练、设施设备、一线操作等方面,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强化闭环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成灾之前,管控源头风险。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分工联系县区制度等要求,在汛期内加强对县区、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一要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等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汛期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切实减少“三违”行为。

    二要修订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参照《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临粮字〔2023〕10号)有关内容,及时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应急演练计划有审定、应急演练实施有评估、应急演练结束有总结,达到通过应急演练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用得上、行得通,切实提升应急实战水平。

    三要做好汛期汛情应对。一旦发生汛情,企业要立即调集防汛抢险队,采取垒仓库门、围塑料布、加高露天垛底、疏通水道、启动排水泵等措施,必要时转移库存粮食、成品粮和人员,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损失。抢险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雷击、触电、坠物打击、垮塌等次生灾害发生。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及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救援支援。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汛期政令信息畅通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等的动态变化,及时转发天气预警信息,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故,做到组织得力、反应灵敏、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联系人:刘步磊,联系电话:8055727,15092936876。

    协同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外网邮箱:lysjdjc5727@163.com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夏粮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8313050    传真:0539-8313050 


鲁ICP备050269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72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