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办发〔2022〕20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好近期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紧抓严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各县区各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号)及市安委会通知要求,迅速开展粮食行业企业分类起底及诊断定级工作,坚持先分类、再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从好到差科学判定“A、B、C、D”四个等级,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确保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7月底前完成企业分类,建立基础信息库;9月底前组织企业完成全面诊断和首次分类分级,建立“一企一档”并动态更新,实施清单化管理;12月底前,制定实施分级监管计划,完善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各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行动,有序组织开展重点攻坚、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15项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三、加强事故案件警示教育,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重点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认真学习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审计发现瞒报事故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坚决杜绝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鲁安发〔2022〕11号)要求,深入排查粉尘涉爆企业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抓好整改;完成辖区谷物磨制领域(含小磨坊)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有限空间作业隐患,对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认真落实防坍塌、坠落、起重伤害、汛期安全、动火动电等要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切实抓好各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要求,抓好2022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省“四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春季粮油安全普查等工作中检查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抓好粮食储备库生产安全和储粮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按时进行质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提升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水平。要全面完成当年度应急预案中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建立并细化具体的隐患排查奖励制度。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以整改促工作,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五、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工作。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审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方案》要求,将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工作部署,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要求及省市重要部署;同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市各项工作举措安排等。各县区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报道,按照规定程序和宣传要求,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宣传报道同步安排,同步推进。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