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2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08
 文  号  临粮办发〔2021〕2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1-09-08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1〕29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让所有人员都熟悉、掌握《责任清单》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

二、抓紧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照《责任清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及时向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三、督促制定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区要督促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绩效考核制度,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四、完成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五、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各县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必要时派专人现场指导演练,演练情况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在落实《责任清单》的同时,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清单》要在2021年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将进行重点督导;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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