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粮办发〔2021〕5号
各区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站:
近日,省安委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7号),孟庆斌市长批示:“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握‘现阶段不发生事故’的要求,切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防止走过场。”侯晓滨常务副市长批示:“请安委会转发并专题部署安排各县区、行业部门认真落实到位。”市安委会对此作了专题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各县区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摸排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将大行业、大领域细分成若干小行业、小领域,逐个提出指导性意见,逐个安排排查整治任务,确保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开展的安全检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重提升覆盖率,尽量减少重复性检查,加强对大中小企业的全覆盖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把排查整治“覆盖率”作为重要指标,既要关注排查整治了多少,更要关注应排查的底数是多少,督促工作向广度、深度开展,避免盲区、漏洞。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临粮办发〔2021〕1号)要求,对照《临沂市粮食仓储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对前期市局安全生产督导时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后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必须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全体员工要对照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不间断地排查制度、设备、工艺等方面的隐患,特别是职工安全操作行为方面的隐患,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防不按规程操作、误操作、习惯性违章操作引发事故和险情。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把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必查必究,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
各县区派出的驻点监管人员要在岗在位,切实发挥监管作用,督促企业、单位、场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改隐患,落实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报告,提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建议,盯紧抓好整改落实。要最大限度的调集力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特别是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顶格处罚,对屡次检查中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隐患和群众举报的隐患,一律视同事故严肃处理。
四、抓好《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学习贯彻
3月10日,市、县(区)统一组织收听收看了《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培训,解读了责任追究主要情形、适用范围和把握标准。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更好地履职尽责、守住底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将上级的工作部署安排和领导要求及时传达给企业,从严从实从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