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保障,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启动新一期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要结合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各类涉粮企业底数,在基金募集期内,积极采取银企对接会、送策入企、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主动为粮食企业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企业及时准确全面理解认识设立基金的重要意义、重要作用和有关政策,引导粮食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参与基金募集。
二、认真做好对接审核工作
要做好募集工作流程的解读,主动帮助有意向参与基金募集的粮食企业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对接,指导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向贷款银行提交正式认缴申请书,积极推进粮食基金募集工作。要加强与贷款银行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协助配合贷款银行做好认缴资格和缴存上限的研究审核工作。
三、严格做好贷后监管工作
要积极协助配合贷款银行开展好库存监管工作,利用春秋季普查等时机,加强对基金项下增信贷款收购形成的粮食库存的监督检查,核实账账、账实相符情况。基金运行过程中发现缴存基金的粮食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并同时通报贷款银行和基金管理人。
为便于沟通协调,请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负责基金相关工作的主管科室和1名负责人,并将名单(附件11)于7月2日下班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市局粮食储备科。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8055729
协同办公邮箱: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科
附件: 关于启动新一期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