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工惠乐学提能力 法治护航保发展
* 沂蒙精品粮油走进宁夏
* 读经典好书 悟初心使命
* 临沂市开展谷物磨制企业市县联合安全生...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市级政策性粮食...
* 以学促行强意识 以行践诺护粮安
* 省军供中心梁咏梅一行到临沂市调研军粮...
* 党建共联聚合力 科技赋能保粮安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团参加“齐鲁...
* 联检会诊提质效 压实责任守底线——市...
 
     信息列表
   · 领导信箱
   · 信息列表
   · 信息查询
信件统计
本月来信0件丨办结0件
本年来信0件丨办结0件
       信息列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在线留言 > 信息列表 > 内容页   

标题 有限空间作业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6-11
联系人姓名 张**
手机 158****1069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是企业的安全员,想咨询一下,高大平房仓有限空间测氧间隔时间是否有相应的要求,从网上未查到,想请专家解答一下。
回复人名称 liangsj
回复时间 2025-06-11
回复内容 关于咨询“高大平房仓有限空间测氧间隔时间”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3年第13号令)中明确“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中断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因此,作业中断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8313050    传真:0539-8313050 


鲁ICP备20251569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72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