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91746971/lsj/2025-00000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8-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8-12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发〔2025〕6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精准测算储备规模。各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山东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进行核查确认,科学评估其经营状况,认真测算核定规模品种。按照近三年的日平均实际使用粮食数量为基数,准确测算核定不低于3天日平均实际使用粮食数量的规模和储备品种。参考测算标准为: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中近三年“商品粮油收支平衡年报表”的加工原料付出实际小麦、稻谷量的平均数÷250天×3天。8月31日据实填写《社会责任储备规模测算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确定。

二要确保储备规模落实到位。测算规模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确认无误后,各县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及时与责任企业签订社会责任储备储存协议(附件3),于10月31日前将协议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并指导责任企业按要求按时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三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此项工作将纳入省对市2025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实服务支持举措,细化运行程序机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协议,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充分发挥应急保供稳价作用。要按照属地原则,灵活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责任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按规定处置,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工作落实中遇有重大问题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联系人:刘鹏,联系方式:8055729

协同办公系统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科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县(区)社会责任储备规模测算表

          3.临沂市社会责任储备储存协议(参考格式)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县(区)社会责任储备规模测算表.doc
附件【附件3-临沂市社会责任储备储存协议(参考格式).doc
上一条:上级文件:关于全省粮食特色产业聚集区和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麦最低收购价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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