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双随机办函[2021]12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 主体 |
抽查 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和频次 |
1 |
粮食库存 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三条:“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企业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全市普查检查与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根据国家部署,一般3-5年组织一次全市性检查。根据粮食流通工作形势,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
2 |
粮食购销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三条:“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企业、个人工商户 |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每年抽查企业不少于2个,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 |
附件2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检查时间 |
1 |
粮食购销检查 |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5月-11月 |
2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承储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市场监管等部门 |
市级相关部门 |
9月-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