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全面依法管粮管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坚持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积极推动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治化水平,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政治责任。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并开展学习交流。市局组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落实《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廉政风险提示清单》要求,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廉政风险的提前预警和防范能力,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认真执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民主规范决策。2024年,共召开38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实施均按规定程序开展。与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4年律所委派主办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12次,协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配备公职律师1名,在行政决策、法治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厘清部门权责,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情况备案,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自查。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处罚2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6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1项。积极指导企业进行粮食收购企业备案,2024年,共指导163家企业进行粮食收购备案,目前,全市粮食收购备案企业共计354家。在粮食收购方面,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全年从生产者购进粮食超380万吨,守牢种粮农民卖得出底线。建立完善了“政银企”合作机制,2024年4月,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协调筹措粮食收购资金34亿元。在粮食集中收购期间,指导帮助13家粮食经营企业用好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获得银行信用贷款超过4亿元,有效缓解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8月28日,印发《粮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帮助企业防范化解行政违法风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并严格执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配套制度。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我局共清理政策文件4件。
(三)提升粮食执法督查效能。市局共有粮食流通执法人员13名,其中2024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名,完成执法证件年度审验4名,较好满足了粮食流通监管工作需要。扎实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将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坚持“最严标准”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粮食购销定期巡查等执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47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接到12325热线转办案件1件,我局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全力协助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做好案件调查有关工作,目前,该案件已办结,切实维护了辖区内售粮农民利益。2024年,全市共开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1036次、出动执法人员2463人次,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34例,有力维护了辖区内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
(四)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原则,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78条,政策解读发布3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2024年国家有关的粮食政策、法规等。夏秋粮收购期间,定期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发布粮情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粮食行情。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2件,均已按时总结。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已按时办结,办结满意率100%。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按时作出书面答复,委员面商率100%,满意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无信访案件。
三、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一)强化行业法治教育培训。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年普法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理论学习。结合局机关集中理论学习日活动,1月5日、7月12日、8月29日分别组织《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安全质量监管办法》《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粮食购销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培训。1月26日举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4月17日举办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法治暨执法督查业务培训班、8月8日举办全市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及合规运营提升工作培训班、10月17日举办全市粮食和储备行业法治暨安全业务培训班。9月12日,全省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弘法”活动在我市举办,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粮食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大涉粮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普法一线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三)坚持宣传与普法有机结合。坚持“说理式执法”,将涉粮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日常执法督查环节,同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送法入企”等活动。在处理粮食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详细解释说明其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文及处罚裁量基准,并现场进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尊法敬法、知法守法。
(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我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奖惩信息等情况,对全市16家粮食仓储企业、56家谷物磨制企业分A(优)、B(良)、C(中)、D(差)四个档次进行了信用评价,梳理编制了全市粮食仓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和谷物磨制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数据填报系统中,我局被通报表扬。同时用好“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持续动态更新信用监管相关情况,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现象;二是基层粮食流通执法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仍需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做好粮食法治建设、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执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