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91746971/lsj/2022-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1-26
 文  号  临粮办发〔2022〕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1-26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管粮治粮,为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法治思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29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研讨,会上集体学习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微视频。参会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研讨发言。10月26日—12月20日,认真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在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人均30.5学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6月30日,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安排,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二是坚持集中学习。4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安全法》,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8月26日,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引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提升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12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宣传日”活动,积极推动机关党组织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党员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局干部职工利用集体学习和自学时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普法工作。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 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7月9日、11月30日、12月14日先后组织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法治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谷物磨制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规。12月初,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法考法,全体合格,90%以上人员取得满分,进一步提升了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6月22日,在人民广场集中开展了安全宣传咨询,为市民群众讲解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现场解答关于粮食收购备案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保障临沂辖区粮食安全。6月25日,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与粮食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10月16日,组织市县区开展了“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向市民宣传粮食流通法规、爱粮节粮、粮食流通监管等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粮食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累计发放《粮食流通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宣传海报5000余份、宣传彩页2000余份、《谷物磨制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手册》200本,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中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一是开展夏秋粮收购监管。6月22日,市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粮字〔2021〕7号),对我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21年,全市共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59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87人次,检查从事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125个次,未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和损害农民利益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10月18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转发鲁粮办发〔2021〕21号文件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粮办发〔2021〕36号),此项工作到2022年3月结束。截至12月底,全市开展秋粮收购检查25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收购主体38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4月23日,市局对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了检查笔录。经查,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合规、有序,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终止检查。于当天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配合省局完成了对临沂、枣庄粮食承储企业的双随机检查。5月20日,省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我市10家粮食经营企业,在第一批“双随机”抽查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购销检查中,我市检查粮食库存企业1家、粮食购销企业9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9月底,按照属地监管要求,市局发起了对辖区内省级、市级地方储备粮食库存抽查工作,于11月3日完成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4月20日,市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临粮发〔2021〕6号),组织做好了各县区软件测试、企业自查、工作督导、迎查准备等工作。6月上旬,代表省局检查枣庄,并迎接日照检查临沂,及时向枣庄反馈检查发现问题,按时完成了日照检查组反馈的10项问题的整改。五是扎实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7月1日,市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7月7日,印发《全市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临粮字〔2021〕8号),进一步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着力加强全市粮食流通系统法治建设、着力加强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超期粮食定向销售监管、着力做好2021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回头看”活动、着力开展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检查、着力抓好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7月29日,市局组织召开“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推进会,切实抓好国家局执法督查视频培训会议精神的落实,扎实推进“亮剑2021”专项行动。8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粮食流通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临粮办发〔2021〕27号),9—11月组织县区开展交叉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和企业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27条,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确定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了集体决策风险防控措施,不搞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21年,全局共召开21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按程序要求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2021年,市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承办政协提案1件,委员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并及时在网站公开。二是切实抓好机关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机关制度。对公开栏目提升改造。按照国家政务公开的统一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做了提升改造,把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大政协办理、留言答复等专项栏目,设置无障碍阅读平台,为特殊群体提供便捷浏览服务,实现整体提升。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三是抓好粮食政策公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2021年国家有关的粮食政策、法规等。夏秋粮收购期间,定期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发布粮情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粮食行情。加大涉粮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粮食政策的了解和认同,让国家的惠农支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加强粮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按时填报数据,组织收看了2021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线上培训。严格执行《山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无信访案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粮食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粮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缺乏具有法律专业水平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工作人员和专门人才,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系统培训和提高。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通过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规范履职上做文章。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粮食流通执法力度,在维护市场秩序上见实效。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把重点放在粮食收购期间,维护收购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开展对各项粮食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粮食政策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特此报告。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26日

  
上一条: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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