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91746971/lsj/2021-000013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3-30
 文  号  临粮办发〔202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30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站: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粮食流通行业实际,市局制定了《临沂市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主动公开)

临沂市粮食流通行业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20〕6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30号)精神,结合我市粮食流通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粮食安全是整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全社会筑牢粮食安全意识,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各县区、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传重点

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积极推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与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化学药剂储存安全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近期灾后恢复正常生产秩序、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与“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起来,与“星级粮库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仓储规范化管理提升”等活动结合起来,各县区、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结合传统节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在“端午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好主题活动,与相关村庄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

(二)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行动三年计划”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粮食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同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以及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

(三)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国家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粮食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县区组织宣传组到联系社区开展2021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

(四)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国家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粮食科技活动周”期间,各县区、各企业入户宣传粮食科普知识,向居民发放科普读本、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等资料。

(五)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国家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省级、市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及各县区粮食储备库要积极与本地教育部门对接,联合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进校园、“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爱粮节粮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各县区、各企业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推进活动开展。

(二)组织开展阶段(2021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底)。各县区、各企业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要根据实际,分别针对“五进”中每个场所的特点进行重点探索,争取培育一批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家庭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示范点。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底至2022年6月)。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完善措施,形成制度性成果,市局择优推荐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活动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

(四)深化提升阶段(2022年7月起)。各县区、各企业按照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度性成果,持续深化活动开展,不断提升活动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对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规划清晰、内容具体、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二)要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精心设计,创新形式,确保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粮食安全和粮食安全“五进”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粮食安全、共筑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工作影响力。

(三)请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于4月10日前报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典型经验做法随时报送。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刘步磊,联系电话:8055727。

电子邮箱:lysjdjc5727@163.com

政策文件:《临沂市粮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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