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91746971/lsj/2021-00001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2号文件做好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鲁粮发〔2021〕2号文件做好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9-15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中心)、农发行各县支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站:

为规范地方储备粮承储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农发行省分行制定了《山东省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承担地方储备粮承储业务的单位需按照本办法由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符合地方储备粮承储条件后,方可从事地方储备粮承储业务。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1年9月1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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