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70-30/2017-0615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6-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局双随机事项清单

临沂市粮食局双随机事项清单

2017-06-15   作者: 点击数: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临沂市粮食局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联合抽查部门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方式

1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

(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3)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4)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5)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对重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每年抽查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数量不少于2个,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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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各类粮食收储企业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全市普查检查与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根据省局部署,一般3-5年组织一次全市性检查。根据粮食流通工作形势,对重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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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粮食收购政策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2)粮食收购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3)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4)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5)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每年抽查企业不少于2个,抽查次数不少于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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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市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政策性粮食任务承担企业

(1)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2)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3)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4)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5)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6)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每年抽查企业不少于2个,抽查次数不少于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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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活动的经营者

(1)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资格情况;(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县区和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每年抽查企业不少于2个,抽查次数不少于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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