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银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支撑作用,畅通粮食收购资金渠道,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稳定,有力推动全市夏粮收购工作提质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资金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全力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保障工作。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农业发展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做好企业评级、授信和批贷等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收购资金足额到位、及时兑付;指导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前对接农发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地方储备粮收购贷款,谋划解决夏粮收购资金需求。要加强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信贷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高效运行,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防止因资金问题出现“卖粮难”“打白条”现象,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顺利完成年度轮换任务。
二要统筹做好市场化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工作。各县区要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粮食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一企一策”走访对接,主动摸排企业资金需求,协调解决企业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要用好《临沂市“夏粮收购”信贷产品汇编》,及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政务新媒体、银企对接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实现精准推送;要加强粮食收购信贷政策统筹协调,引导银行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业务,实现银行信贷业务覆盖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大对各类粮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粮食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待《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后,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动员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第二批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募集,并配合贷款合作银行贷后监管等工作。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和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
三要积极构建银行与粮食企业合作平台。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辖区内粮食收购企业的资金需求与银行机构惠企信贷政策精准对接。适时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畅通银行与粮食企业的对接合作渠道,对需要市级协调的资金问题及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委金融办反馈,缓解融资需求和信贷供给不对称问题。大力宣传金融支持粮食收购的典型模式、创新产品、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惠农畅收”行动成效,推动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025年4月21日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资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