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1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31
 文  号  临粮发〔2020〕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3-31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发〔2020〕8号

 

2019年,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根据《临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临发〔2016〕26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63号)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粮,为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粮食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利用周四学习日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时间,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利用集体学习和自学时间学好用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组织集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东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中——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丽,以及获得提名奖的——临沂市郯城县胜利派出所所长杜金环两名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精神,营造了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及夏粮收购期间,组织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讲解了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检测、夏粮收购政策等内容。全市粮食系统近4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四是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清理,并组织行政执法证年审和新申领考试,组织了全局科级以上及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普法活动,积极参加考试,均都合格。五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宣传活动,积极向市民宣传粮食流通法规、爱粮节粮、粮食流通监管等知识,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粮食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宣传,努力营造粮食执法和谐氛围。

二、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法制建设

编制了40余万字的《粮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手册》,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期间发放了《粮食库存检查常用法规政策制度选编》,为粮食执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提供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发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三统一”工作程序。我局在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实际,先后出台了《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临粮发〔2019〕22号)、《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临粮发〔2019〕25号),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有关配套制度。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机构改革后,在《临沂市粮食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确定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涉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了集体决策风险防控措施,不搞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同时邀请纪检派驻组领导参加会议,对决策情况进行指导,并及时将研究决策情况报纪委派驻组备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将粮食收购许可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粮食收购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业务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明晰权责清单。按市委编办要求,经与省局对接,认领权责事项29项。其中,政务公开1项、行政许可1项(已于2019年4月份,划归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后的监管职能)、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21项。在认领基础上,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权责事项及其要素内容,形成了本系统市县通用目录和本部门权责清单。同时指导好了县区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认领工作。我局已于7月19日按程序以部门文件印发了权责清单通用目录,7月22日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向市委编办报送了《市直部门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工作统计表》。通过临沂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按市司法局要求,确认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我局具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资格。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相关工作。三是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决依法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粮案件。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2019年,全市共开展粮食流通执法专项检查145次,出动检查人员459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238个次,查处纠正违法违规案例6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11月15—17日全省大清查问题整改暨粮食行政执法培训在我市举办,提升了我市粮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双随机、一公开”应用到粮食库存检查、夏秋粮收购检查、粮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中提供了支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按程序要求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2019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二是全面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市局部门网站,专题设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执法动态、粮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市粮食系统荣誉展示等栏目;在局机关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事指南等;在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信息,确保地方储备粮轮换程序合规、过程透明。三是发布粮食购销、价格、质量等信息。在夏秋粮收购期间,我局每周发布粮油价格周报,建立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在局机关网站及时公布2019年最低粮食收购价格及国家有关的粮食政策、法规等。适时申请启动托市收购并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确保了我市夏粮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信息、部门文件等方式公示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夏粮秋粮收购专项检查等行政检查决定。五是加强粮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认真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2019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网上信访案件1例已得到解决。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原县区粮食流通行政监管职能、执法机构划转到县区发改、综合执法或农业执法部门,新成立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存中心缺乏法定监管依据,加之年初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原粮食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的事业人员,执法资格证已全部注销,粮食监管力量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中心,科学谋划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断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维护好区域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秩序。

特此报告。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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