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9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10
 文  号  临粮字〔2022〕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2022-06-10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字〔2022〕17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发行临沂市分行各县区支行、中储粮临沂公司各分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夏粮收购工作,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鲁粮发〔2022〕51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市场稳定,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将“保粮食能源安全”摆在极其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把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抓紧抓好。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把夏粮收购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夏粮收购

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不动摇,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扩大市场化收购数量。各县区要为市场收购创造良好条件,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夏粮收购。要督促收储企业提前培训收购人员、备好收购场地、校验计量器具和检化验仪器,确保验级论价合理,计量结算准确,执行政策到位,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项目的作用,积极为种粮农民提供“五代”服务,促进粮食提质进档,增加种粮农民收益。要充分发挥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以满足收粮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收购需要。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实现好粮卖好价,农民得实惠。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粮食,要按照《山东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及时妥善处置,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中储粮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合理把握新粮采购节奏,避免引发大的市场波动。要坚持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做好托底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三、做好两个“统筹”,提升服务水平

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要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夏粮收购,突出抓好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两方面的监管,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把各项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对收储矛盾突出的问题,要提早分析研判,要充分评估夏粮收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类问题隐患消除在基层和收储现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售粮农民需要,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做好政策咨询、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创新开展电话及网络沟通与交流,开展预约收购等方式,避免集中扎堆售粮,减少人员聚集,提升粮食购销便捷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售粮农民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定时进行环境消杀,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针对可能出现的区域性、阶段性物流不畅问题,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打通“堵点”“卡点”,确保疫情防控和夏粮收购两不误。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市场监测预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工作,根据需要调整统计监测频率,适时组织开展对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主体的粮食购销情况调查,及时掌握收购进展。要加强预期引导,主动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农民有序售粮。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示栏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为收购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持续巩固扩大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收购”“以陈顶新”“转圈粮”等损害国家利益以及各类扰乱粮食收购行为,共同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步推进粮食收购和保供稳价各项工作。要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确保国家各项收购政策落细落实。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作业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深入收购一线调研督导,广泛听取种粮农民、收购企业、基层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收购工作安排。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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