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87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30
 文  号  临粮办发〔2022〕3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30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办发〔2022〕3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现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29日


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

“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不间断开展攻坚整治”和守好“一排底线”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巩固安全生产平稳形势,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实际,制定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精准发力、补短堵漏,全力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任务

针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按照“查风险管控是否严密,查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7号),以及学习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本质安全、抓应急处置、抓社会共治等八抓20项创新措施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全面排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一是检查粮食仓储企业和谷物磨制企业(以下统称为粮食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二是粮食仓储企业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以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在库粮油储存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运行、规范作业等情况。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执行,是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三是谷物磨制企业粉碎间、碾磨间、配粉间、面粉散存仓、输粮廊道、通风除尘设备等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排查情况;锅炉、消防水塔(水箱)等密闭、半密闭设备、卸粮坑等地下有限空间、立筒仓等地上有限空间的安全防范情况;建构筑物、工艺设计、机械设备、电气、粉尘控制、积尘清扫、气力输送、辐射设备、超声波设备等重点环节和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排查粮食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7号)情况。重点排查粮食企业“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排查粮食企业是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是否如实、规范填写问题台账、整改台账,以及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情况;全市2.5万吨仓容(含)以上粮食仓储企业和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承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情况,是否能在2022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粮食企业年度全员培训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八抓20 条”创新措施在线学习考试情况;“晨会”制度、岗前教育、危险作业日常宣传教育、外包作业和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观看事故警示片、组织开展全员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档案管理情况等。

(六)应急保障情况。重点排查粮食企业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省政府令第341号),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措施、修订预案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特殊防护装备配备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2日前)

市局印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攻坚行动作出部署。各县区各企业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攻坚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细化方案、动员部署任务、安排具体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于9月5日前报市局备案。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2 年9月3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各企业要对“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谷物磨制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进行收尾清零。要聚焦党的二十大,认真梳理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治理和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动员各类重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采取“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三)督查考核阶段。(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市局将结合“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执法考核、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及各县区各企业工作实际,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督查考核,及时调度情况、通报结果、约谈后进并跟进落实整改提升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市局设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开展好攻坚行动。各县区各企业要参照市局工作模式,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日常督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县区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每周四17:00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市局。坚持一线工作法,建立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提升工作的良性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提升安全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四位一体”专项整治,严查严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请各县区各企业将攻坚行动方案、部署落实情况、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9月2日12时前报市局。

联系人:刘步磊,联系电话:8055727;

协同办公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外网邮箱:lysjdjc5727@163.com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统计表

   2. 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上一条: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库区信息化系统维护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8313050    传真:0539-8313050 


鲁ICP备050269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72  技术支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