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8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5-24
 文  号  临粮字〔2022〕1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24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字〔2022〕14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鲁粮集团山东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2〕12号)要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安委会有关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树牢安全理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市局、县区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底前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单位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等形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扎实开展监管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排查整治隐患,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二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安全大检查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驻点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应急演练的指导,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加强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粮食出入库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老旧仓房和简易储粮设施安全状况,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加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进展,推广基层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6 月份在全行业组织“一次培训、一次考试”。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二是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机关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活动。一是要充分利用6月16日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45和12350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特色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沂蒙行”等活动,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按照市局及当地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上落实,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县区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要在线上宣传的同时,在机关、企业宣传栏、文化廊等张贴活动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解读,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总结经验,实现以月促年,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

(三)精心统筹谋划。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特点,突出重点,抢前抓早,统筹安排,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准备等工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各县区各企业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信息表。活动期间及时提供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30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市局汇总后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步磊,电话:8055727。

协同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电子邮箱:lysjdjc5727@163.com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 3.docx
附件【附件 2.docx
附件【附件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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