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lsj/2022-000007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3-12
 文  号  临粮发〔2022〕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县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县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方案》的通知

2022-03-12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发〔2022〕7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县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县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方案


为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县级政策性粮食质量管理,确保全市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特制定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

县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二、抽查主体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3月底前完成扦样、送样工作。

四、抽查内容

对列入检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按照抽查比例扦样检验政策性粮食;检查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1.认真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规定要求。请各县区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规定的监管内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年度检查比例一般不低于辖区内本级政府储备规模的30%,检查覆盖面不低于承储单位数量的30%”等要求,开展政策性储备粮质量监管。

2.严格现场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笔录。各县区要严格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经营场所、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检验能力和检验仪器的检定是否符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情况,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情况;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情况;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执行情况;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签字盖章。

3.积极做好扦样及送样工作。各县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承担扦样任务。承储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做好扦样设备配备、业务资料整理、粮堆形态整理等准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配合抽查扦样人员做好扦样工作。扦样方法参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 和《关于〈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质检办便函〔2011〕5号)。样品量为一式两份,每份不少于2kg。样品编号为采用10位码:第一至六位是我市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第七、八位是样品顺序号。要做到监管留痕,现场检查要有记录、有照片;扦样过程要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填写《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扦样登记表》和《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样品登统表》,一式二份,一份送承检机构;寄送样品要严格按标准进行封样。样品寄送地址为:兰山区北城新区武汉路蒙河路交汇,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联系人:朱志选,联系电话:13405398236。

现场检查及扦样送样工作全部于3月底前完成。请各县区于4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人:刘步磊,联系电话:8055727,15092936876;

内网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附件:1. 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扦样登记表

   2. 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样品登统表‍

  
附件【附件1.xls
附件【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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