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做好粮食库存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20〕37号)要求,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
一、主要内容
对照大清查企业自查、地方普查组普查发现问题清单,特别是市局2020年2月1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督促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所列问题,全面梳理核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条列明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加强管理和监管的办法等内容(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企业自查、县级复查和市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6月5日前,各承储企业对照大清查问题清单,认真核对本单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提出巩固提升的具体措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查明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县级复查。6月15日前,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承储企业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和复核,突出核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
(三)市级抽查。6月底前,市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地问题整改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为迎接省、国家抽查做好准备。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整改。要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各承储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回头看”,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切实补齐政策性粮食管理的短板弱项。要及时跟踪调度承储企业“回头看”开展情况,压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复核企业问题整改成效,及时纠正整改不到位、措施有偏差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根除风险隐患;对专项行动发现的新问题一并纳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地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发扬敢于斗争精神,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虚假整改、不履职、不作为、推卸责任的人员,要强化问责力度,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各县区各承储企业要充分运用好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检视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避免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现象发生。
请各县区于6月30日前,将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经分管领导审阅、盖章后报送市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人:刘步磊,沈庆强;电话:8055727;
协同办公邮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附件: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