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70-30/2016-1209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12-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临沂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12-09   作者: 点击数:  

临粮字〔2016〕36号

临沂市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开展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粮食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粮食局

2016年11月29日

全市粮食行业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开展全市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粮食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市粮食行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法治临沂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作用,为平安临沂、法治临沂、经济文化强市和“大美新”临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粮食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粮食行业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能力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粮食行业有法可依、粮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粮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粮食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全市粮食行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满足粮食行业发展法治需求,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粮食行业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行业普法。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增强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粮食行业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以及国际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更加注重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的培育,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养成,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在全行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市粮食行业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粮食行业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重点学习宣传粮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等涉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备粮管理、流通统计、仓储管理、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市场监管、节粮减损、军粮供应、政策性粮食交易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粮食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粮食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强化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最低收购价等各项兴粮惠农政策,依法维护和保障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深入学习宣传粮油消费知识,引导居民科学合理消费。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粮食的意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健全完善粮食流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点做好粮食收购、储存、政策性粮食购销、储备粮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粮食政务公开。深入推进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粮食法治化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重点对象。粮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全市各级粮食部门领导干部职工,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粮食经营主体。

(二)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粮食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全市各级粮食部门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本部门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全市粮食行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粮食行政机关人员学法用法的教育培养。完善粮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加大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切实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加强面向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主动深入种粮农户和粮食收购现场,宣传粮食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涉粮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增强粮食生产者安全储粮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结合“放心粮油”活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粮食经营主体加强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意识,促进各种所有制粮食企业共同发展。加强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粮食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粮食部门普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不同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扎实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有条件的粮食部门可以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指导标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引导粮食法治风尚。用好市局编写的粮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对法治宣传骨干进行集中培训。粮食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的“法律六进”粮食主题活动。创新宣传阵地,增加粮食部门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充分运用政府和本部门网站平台,推进“互联网+粮食法治”宣传行动。有条件的粮食部门可以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局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进行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县区粮食部门应健全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粮食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切实予以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保证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注重经验推广。要逐年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和同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宣传粮食行业“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普法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同时,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粮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县区粮食局普法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粮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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