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粮食储备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以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三)物资储备科
负责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承担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四)规划与产业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市级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市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研究。负责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机关党委
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负责。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临沂市物资储备和军粮供应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储备和军粮供应工作方针、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物资储备和军粮供应要求,参与落实本级年度购置计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参与政府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市级综合物资仓库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必需物资、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物资的采购、储存、轮换、委托代储、日常管理和调运配送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接受捐赠应急储备物资的整理、储存、日常管理和调运配送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承担落实上级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国民经济动员时期的粮油储备及战时(应急)军粮、副食品的供应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驻军、武警所需军用粮油物资的筹措、调集、配送业务的管理协调。协助开展军粮质量、军粮供应相关专项资金、专用设备及涉密数据使用的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军供网点规划调整的辅助工作。指导基层军供网点开展双拥共建、优质服务活动以及人员培训。承担储备物资管理及军粮供应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粮食和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